发布人:superadmin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08-05-14 15:03:13 点击率:2951 【打印文章】
一、田径(
(一)测试内容:
(二)测试方法
1、考生可根据获奖运动项目,确定一个测试主项;并结合个人运动能力,任选上述一项作为副项参加测试。
2、考生选定测试项目后不得更改。
3、凡参加田赛项目的远度测试,每人均以三次投(跳)中的最佳成绩为测试成绩。
4、凡参加径赛项目的测试,只进行一个赛次。
(三)评分标准
主项参照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副项按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95℅参照
(四)测试要求:
1、
2、参加测试所需器材自备(除跨栏);
3、需带两张二寸照片(填登记表用),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4、穿着比赛服装(可穿塑胶跑道钉鞋)。
二、乒乓球
(一)测试内容
1、基本功方面:
(1)、推侧
(2)、三角线
(3)、推侧交叉步
(4)、搓起
2、比赛:
(二)、测试要求:
1、
2、自带测试用乒乓球拍、球;
3、需带两张二寸照片(填登记表用),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4、穿着比赛服装。
三、击剑
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合肥八中体育特长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