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superadmin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07-07-30 11:49:14 点击率:3947 【打印文章】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加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市教育局教基【2007】147号文件的安排,我校将于
一、高一新生如无特殊情况,一律参训。对于患有严重疾病(心肺功能疾病、传染病、皮肤病、哮喘等)不适宜参加军训的同学,须有家长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3日报政教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不参训。逾期不再受理。
二、参训新生
三、参训学生需携带的物品有:
①洗漱用品:洗脸盆、洗脚盆、牙刷、牙膏、肥皂、卫生纸等。
②饭勺、水杯、小锁1把,本人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清姓名,到国防学校后统一收取)。
③换洗内衣裤、拖鞋、裤带及训练用球鞋(训练时不准穿皮鞋、凉鞋)、毛巾被。
④学生还可自备一些常用药品、防蚊虫叮咬用品等。
四、每位学生需交军训费、伙食费、交通费、服装清洗费、打靶费共计175元(请备好准数,不找零)。
五、所有参训学生必须做到:
①服从国防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国防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军训期间不允许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国防学校军训处批准。
③军训期间要求家长不得到国防学校探视或送食品、饮品,以免影响学生军训情绪和正常训练。
④军训期间学生不得携带贵重物品、手机及太多现金,如有遗失自己负责。
⑤军训临时连队编号 连。
总之,希望同学们在军训期间表现出合肥八中学生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对军训期间严重违纪的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
合肥八中政教处
200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