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superadmin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06-06-12 16:29:48 点击率:4432 【打印文章】
关于评选表彰2003——200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突出进步学生和文明班级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开展2003——200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突出进步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具备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活动,优秀学生干部应工作突出、班级管理良好。
2、学习方面: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身体方面: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先进班集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集体,后进生转化工作成绩显著。
2、应有良好的班风。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三)有突出进步学生应在德、智、体方面有较大进步的学生中评选。
三、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占班级人数10%。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一名。
3、有突出进步学生每班1——2名。
四、各班级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