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superadmin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06-06-06 11:11:28 点击率:6465 【打印文章】
从昨天起,在我市范围内,凡是自4月10日后从非典病例发生地返回及来肥人员均要进行健康随访。
非典健康随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居住地医疗卫生机构派人进行,首次访问需在随访对象返回或入肥后24小时内进行,并填写《健康随访登记表》逐级上报,随访对象离肥时必须出示《健康随访登记表》。在随访中发现的病人或疑似病人包括他们的家属和密切接触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中的规定严格执行。
据悉,目前我市已成立市健康随访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