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高三年级部 发布部门:陈永贵 发布时间:2017-09-15 14:32:08 点击率:5706 【打印文章】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及《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精神,我省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省教育厅经审定,决定授予祝清华等38名同学“安徽省优秀学生”光荣称号。其中,我校高三(34)班谢锦宸同学荣登榜单。
谢锦宸同学思想进步,品学兼优。他能够做到严于律已,善待他人;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很强的团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坚强的意志和远大的理想与抱负。他学习热情饱满,成绩优异。凭借着多年养成的优良的学习习惯和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曾多次取得年级第一名。凭借着优异的学习能力和研究精神,曾入选2016中国科协、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英才计划数学),并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培养,考核合格。在学习之余,热爱科学发明创造,本人的两项发明专利“适用于环保垃圾桶的分拆快速清洗装置”、“一种土壤监测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热爱机器人,曾获FLL安徽省二等奖,综合技能安徽省三等奖;热爱音乐,通过萨克斯国家五级考核;热爱体育运动,喜欢羽毛球、乒乓球运动。
同时,他还担任班级团支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活动组织能力。曾荣获2015年度合肥市“优秀共青团员”、2016-2017年度合肥市“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据了解,省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意在鼓励全省中小学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各地各校要将省级优秀学生评选作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实证材料,充分发挥其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进实施素质教育。(陈永贵)